Q9. 如果交通嚴重擠塞而乘客堅持在中途下車,的士司機會被控嗎?
這視乎乘客堅持下車的地點是否准許的士停車及卸客。
禁區/限制區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6)條及第14(8)(b)條,的士司機不得在有運輸署署長指定的限制區或禁區讓乘客上落,除非該的士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E章)獲發限制區或禁區許可。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61(2)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第14(6)條,即屬犯罪,可處罰款$2,000。
故此,如果卸客的地點是禁區或限制區,的士司機可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6)條被控。
禁止停車範圍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45條,除《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條另有規定外,及除非穿著制服的警務人員或穿著制服的交通督導員給予其他指示外,在道路的車輛的司機不得在一個指定作以下用途的地區內停車 ——
- 巴士站,除非該車輛是專利巴士;如該巴士站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章)亦被指定為公共小巴停車處或公共小巴站,則除非該車輛是公共小巴;
- 《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章)所指的公共小巴停車處或公共小巴站,除非該車輛是公共小巴;如該停車處或停車站亦被指定為巴士站,則除非該車輛是專利巴士;
- 《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章)所指之的士站,除非該車輛是的士;或
- 輕鐵站。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61(2)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第45條,即屬犯罪,可處罰款$2,000。
其他範圍
根據《道路使用者守則》第5章 – 所有駕駛人須知 – 不准停車的地點(請參看:https://www.td.gov.hk/tc/road_safety/road_users_code/index/chapter_5_for_all_drivers/where_not_to_stop_/index.html),司機車輛不准在以下地方停車,故此不能卸客:-
- 在快速公路上;
- 在「不准停車」限制區的生效時間內;
- 在「斑馬線」或「綠色人像」過路處上;
- 髹有「之」字線的「斑馬線」控制區內,除非你正在讓路給橫過馬路的行人,或等候左轉或右轉;
- 巴士站、公共小型巴士站或的士站(特許使用者 除外);
- 在通常禁止駛入的路段,如巴士線、路肩及單車徑;
- 隧道區或管制區內;
- 黃色方格內或髹有黃色條紋的「綠色人像」過路處。
- 「綠色人像」過路處附近;
- 行人過路處附近(例如設有安全島);
- 交通燈附近;
- 學校交通安全隊附近;
- 主要分隔車路上;
- 路口或其附近;
- 迴旋處或其附近;
- 對你、你車上的乘客或其他道路使用者會造成危險的地方。
一般而言,在以上的地方以外卸客的的士司機並不會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