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承辦商
如滲水與裝修工程、防水工程、水喉工程、排水工程或有欠妥的維修工程有關,承辦商可能成為相關方。
如承辦商的疏忽工程對另一單位造成損害,該承辦商可被直接起訴。例如,裝修承辦商如損壞暗藏喉管或進行有欠妥的防水工程,可能須就疏忽對受影響鄰居承擔法律責任。
在許多情況下,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可對承辦商提出第三方法律程序。這通常是為了在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被裁定須對原告人承擔法律責任時,向承辦商尋求分擔或彌償。
然而,業主不能總是僅以已聘用承辦商為由而避免法律責任。在滋擾案件中,減除或消除持續滋擾的責任可能屬不可轉授責任。這意味著,即使滲水的直接原因是獨立承辦商的有欠妥工程,業主仍可能須對受影響鄰居承擔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