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協助
多層大廈中的滲水問題是鄰里糾紛的常見源頭。問題可能源於喉管損壞、浴室防水層失效、外牆、天台或其他大廈公用部分。視乎滲水的成因及嚴重程度,業主或佔用人可向大廈管理處、政府部門、專業顧問、調解員、律師或資助計劃尋求協助。
以下列出常見的協助渠道。
1. 聯絡大廈管理處及鄰居
當發現滲水時,受影響的業主或佔用人應首先向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或管理處報告。管理處可協助進行初步檢查、記錄投訴,並聯絡懷疑滲水源頭單位的業主或佔用人。
若滲水似乎來自大廈的公用部分,例如天台、外牆、公用地方的排水管或其他共用設施,業主立案法團有責任安排檢查及維修。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法團負有妥善管理及保養大廈公用部分的職責。個別法團就管理大廈公用部分的職責可能有所不同。
在許多情況下,最實際的解決方案是鄰里之間的合作。受影響的業主應盡快聯絡懷疑源頭單位的住戶,要求進入該單位進行檢查及維修。拖延可能會加劇損壞,並使識別成因變得更加困難。
2. 政府協助: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
若私人協調未能解決問題,受影響人士可向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舉報個案。滲水辦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共同運作,為調查可能引起環境衞生妨擾的滲水個案提供一站式服務。
市民可致電1823作出投訴。接獲舉報後,滲水辦可安排調查以識別可能的滲水源頭。在適當情況下,辦事處可進行測試或檢查。
根據於2026年7月生效的新調查程序,若滲水辦初步確定上層單位為疑似滲水源頭,可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相關業主在28天內進行檢查、測試及完成維修工程。
若證實構成法定妨擾,滲水辦將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不遵從有關通知可被檢控,法庭亦可發出「妨擾事故命令」,要求責任人減除妨擾。
詳情請參閱「透過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進行的政府規管」。
3. 聘請專業協助
在某些個案中,滲水源頭不易識別。受影響業主可能需要聘請私人專業人士,例如註冊測量師及工程師,以進行進一步調查。
專業調查方法可能包括色水測試、濕度分佈圖、紅外線熱成像、微波斷層掃描、壓力測試,或對排水管及供水管進行檢查。詳情請參閱「技術測試及診斷方法」。若日後進行調解、保險索償或法庭訴訟,此類專家證據可能有用。
若滲水涉及供水管,業主應根據《水務規例》(第102A章)委聘持牌水喉匠,檢查及維修水喉系統。至於排水管缺陷、防水層失效或建築結構問題,則可能需要合適的建築承建商或專家。
4. 調解及爭議解決
滲水糾紛往往涉及日後仍須在同一大廈生活的鄰居。因此,通常鼓勵在展開法律程序前先進行調解。
調解讓爭議雙方在中立調解員的協助下討論問題,並尋求實際的解決方案,例如安排進入處所進行檢查、分擔測試費用、進行維修工程或就損壞作出賠償。
可行的調解渠道包括「滲漏糾紛義務網上調解服務」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這些服務可協助各方解決法律分歧,而毋須立即訴諸訴訟。
5. 法律意見及可行法律行動
若懷疑源頭單位的業主拒絕合作、否認責任或未有進行維修,受影響業主可能需要尋求法律意見。
視乎實際情況,法律程序可能涉及因滋擾、疏忽、違反大廈公契或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而提出的申索。在展開法律行動前,妥善保存所有紀錄至關重要,包括相片、影片、往來書信、檢查報告、收據以及政府部門發出的任何通知。
詳情請參閱「民事訴訟」。
6. 調查及維修的資助
面臨財政困難的業主可考慮申請由政府協調的資助計劃。
由市區重建局管理的「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為各類樓宇維修及復修資助措施提供一站式平台。
「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可涵蓋合資格的維修工程,在合適個案中包括與滲水相關的工程。
「樓宇安全貸款計劃」可提供貸款,用於進行大廈安全及保持良好保養所需的檢查、測試、維修及補救工程。
各計劃的申請資格、資助範圍及申請程序各有不同。業主在申請前應核實最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