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6. 時效期限

 

在滲水糾紛中,原告必須在《時效條例》(第347章)所訂明的期限內展開法律程序。如未能在期限內展開法律程序,原告人將不能提出任何法律行動以強制執行其申索。 

 

適用的時限會因應具體訴訟因由(即申索的法律基礎)以及損害是否包括人身傷害而有重大差異。 

 

CREC Logo

不確定哪些社區法網頁面與您的情境相關?

使用社區法網智能推薦系統!


開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