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虚假文书的副本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72条,任何人如制造一份文书的副本,而该文书属虚假文书,并且该名人士知道或相信其属虚假文书,且意图由自己或他人使用该副本,令他人接纳该副本为真确文书的副本,并因接纳其为真确文书的副本而作出某行为或不作出某行为,以致对其本人或他人造成不利,即属犯罪。此罪行的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 书籍遍历链接: Copying a False Instrument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