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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果一方不同意社會福利調查報告,他/她可以要求法庭駁回並要求重新索取報告嗎?

在有關子女的申請的聆訊中,社會福利宮的 社會福利報告會被提交作呈堂證據。如果任何一方對報告有異議,作出報告的社會福利宮會被法庭傳召作供。訴訟各方都有機會向社會福利宮進行盤問及/或傳召證人和證據反駁報告裡的任何事宜。任何一方可以表明反對報告的立場和就此舉證,但法庭不會因此再要求重新準備另一份社會福利報告。法庭有酌情權決定有關子女的事宜,亦不一定要跟從或接納報告中的任何事項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