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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離婚訴訟將會在什麼時候完結?我要等待多久才可以再婚?

由申請離婚至個案全部完結所需時間,個別案件均有所不同,要視乎法庭接辦的案件數量多少、聆訊所需時間、及在法庭滿意有關子女的安排(如有)前不得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等因素而定。

 

司法機構有以下服務承諾(只供參考):

 

  輪候時間
i) 解除婚姻 ─ 由排期審訊至實際聆訊  
- 特別程序案件表 50 天
- 抗辯案件表(一日聆訊) 110 天
ii) 財務申請 ─由將傳票存檔至聆訊(一日聆訊) 110-140 天

有關公眾人士的來信,司法機構會盡可能立即回覆。無論如何,司法機構會於收到信件後10天內作出簡覆,然後於30天內作出詳盡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