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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果呈請人和答辯人仍然住在一起,呈請人可以直接將呈請書送達答辯人嗎?

在任何情況下,您都不能親自送達呈請書給答辯人。《婚姻訴訟規則》(第179A章第14(3)條禁止這樣的送達方法。呈請書必定經由第三者或郵遞方式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