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4. 如果一方知道另一方沒有在表格E中作出全面和坦誠的披露,他/她可以怎麼做?

如果你認為另一方沒有在表格E中作出全面和坦誠的披露,你需要證明及展示給法庭甚至向法庭提出證據你如此指控對方的原因。如果法庭發現指控屬實,可能會處罰不坦誠的那方。

 

對未能充分披露財務資訊的通常制裁是不利訟費令,也就是說,(i)當事人應自行承擔訟費,(ii) 勝訴但不合規的一方應失去獲得部分訟費的權利,或(iii)在最嚴重的情況下,一方當事人應支付彌償訟費。此外,法庭可能會對沒充分披露方作出不利的推論,這將影響婚姻資產的最終分配。

 

各方應該避免自己搜索和取走證據或沒被披露的文件,尤其是受個人資料私隱保密保障的文件。比如說,收在對方有密碼的保險箱或個人電腦裡的文件(詳見Sim Kon Fah v JBPB & Co [2001] 4 HKLRD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