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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如果沒有管養權的父母被另一方無合理理由阻止探望子女,他/她可以怎麼辦?

當沒有管養權的家長被無理地阻止探視子女時,他/她應該提醒另一方不遵從法庭的命令或對法庭已作出的承諾可以構成藐視法庭的行為。如果情況沒有改善而家長仍然沒有得法庭指定的探視時間,那位家長可以展開就有關藐視法庭行為的交付羈押程序。被認定藐視法庭的人可能會被判處交付羈押,即監禁一段時間。法庭亦有權拒絕聽取藐視法庭一方的陳詞,直到他們遵守法庭命令,此一方案被稱為「Hadkinson 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