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已婚人士免稅額 納稅人在任何一個課稅年度內結婚,只要: 他/她並非與配偶分開居住;或與配偶分開居住,但有供養或經濟上支持對方;及 配偶沒有任何應課薪俸稅入息, 不論其配偶是否香港居民,亦不論他/她及配偶選擇了合併評稅或個人入息課稅,他/她仍可在該課稅年度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 《稅務條例》 下,「婚姻」是指由男性與女性建立的異性婚姻關係。根據 《稅務條例》 第2條 ,「配偶」的定義是指丈夫或妻子;而「丈夫」是指已婚男性,「妻子」則指已婚女性。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A. Married person's allowance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