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2. 如果我的配偶剛離開一年多而沒有告訴我原因,我可以因遺棄而離婚嗎?我需要證明他/她的意圖嗎?

如果配偶無故離開一年以上,呈請人可以因遺棄而申請離婚,但仍然需要證明遺棄的意圖。沒有獲得同意下或無故離開婚姻住所的行為,可能足以讓法庭推斷出做出遺棄行為的配偶有意結束同居關係,然而這種推定能被證據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