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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的伴侶是香港居民,而我不是香港居民。我們一起生活了一年,但未婚。我們的孩子也能獲得香港永久居留權嗎?

父母一方為香港公民而在香港出生的孩子,即使父母並未成婚也可申請獲得香港永久居留權。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取決於是否為婚生或非婚生子女。

 

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附表1,在香港以外出生的中國籍人士,其父母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如在香港出生或在香港居住超過7年的中國公民),或任何出生於香港的21歲以下人士,在他出生時或他年滿21歲之前的任何時間父母一方擁有香港居留權(在香港連續居住不少於7年並以香港為永久居留地的非中國公民),都有權申請獲得永久居留權,而且孩子的父母不必為已結婚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