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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水龙头损坏了。业主有责任作维修,但拒绝这样做。我花了 $500 更换新的水龙头。我可否少交 $500 租金?

答案绝非简单直接。  

 

在普通法下,租客的确可能有权将进行维修的费用与应缴的租金对冲,但若且唯若业主应负上的维修责任清晰明确,而且所涉金额合理又没有争议。  

 

现实上,很容易就租客是否有权从租金中扣除维修费用引起争议。首先,负责进行维修的责任究竟落在业主或租客身上,抑或两者皆无责任维修并不一定清晰明确。第二,业主亦可能争议维修的程度及维修费用是否合理。  

 

再者,租约中可能有明订字眼规定租客不可行驶其权利从应缴的租金中对冲任何款额。  

 

如果租客决定从租金中扣除数额,而其实它无权作出扣除的话,它便要承受风险因业主有可能借此行驶其权利没收物业的租赁权。  

 

另一个方案是租客可起诉业主违反其维修承诺,并向业主追讨合理的维修费用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