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在住宅或道路附近發炮或發射火器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14條,如任何人並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距離任何住宅或行車道路200米範圍內發炮或發射火器,致令任何居民或路人受到滋擾,並在已獲警告指該等滋擾後仍再次發射該等武器,即屬犯罪。其罰則為罰款$2,000。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D. Firing near dwelling houses or road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