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製紙幣及硬幣的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98條,任何人製造偽製紙幣或硬幣,即屬犯罪。 如任何人製造偽製紙幣或硬幣,並意圖由自己或他人將該偽製品當作真品行使或付給,最高可處監禁14年。 即使沒有意圖將其當作真品使用,任何人在沒有合法權限或辯解的情況下製造偽製紙幣或硬幣,亦可能構成罪行,最高可處監禁3年。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Offences of counterfeiting notes and coin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