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刑罰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 40 條,凡被判普通襲擊罪者,即屬犯罪。普通襲擊的最高刑罰為 1 年監禁。 根據條例第 41條規定,法庭作出定罪裁決後,除可處刑罰外,可命令犯罪者以不多於$500的款項作出擔保,另須有或不須有擔保人,保證在一段不超過12個月的期間內遵守法紀或保持行為良好。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D. Punishment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