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原諒殺人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8條,任何人因不幸情況或出於自衞而殺人,或在任何其他情況下合法殺人,均不會因此招致處罰。 「不幸情況」是指被告在進行一項本身合法的行為時,及在被告已經採取了合理預防措施的情況下,導致他人死亡,而該死亡並非出於任何犯罪意圖或魯莽。這包括真誠及依法進行的醫療程序。 真誠及依法進行的醫療程序 防止罪案或協助逮捕罪犯 自衛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Excusable Homicide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