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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權利

家屬在死因研訊中有甚麼權利?

家屬可以積極參與死因研訊過程,而非只是旁觀者。家屬及其他有適當利害關係的人在死因研訊中有以下權利:

  • 獲通知研訊的日期、時間、地點
  • 親身出席研訊前檢討及正式研訊
  • 聘請律師代表或於研訊中親自發言
  • 親自或透過律師向證人提問
  • 查閱及取得重要文件副本(例如驗屍報告、證人供詞、專家報告)

 

家屬可否於死因研訊自行提交證據或專家報告?

家屬及其他有適當利害關係的人可於死因研訊自行提交證據或專家報告,前提是該證據及報告必須相關,即這些資料有助確定死因和與死亡相關的情況。死因裁判官會決定這些資料是否相關,以及是否將這些資料納入死因研訊。

 

證人(包括專家證人)可獲合理津貼。

 

家屬在死因研訊期間可否向證人提問?

家屬有權在死因研訊中親自或透過律師向證人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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