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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

在處理駕駛者是否「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這個問題時,法庭會考慮:有關駕駛者在當時的情況下,有沒有表現出一位合理而慎重的駕駛者應有的謹慎及專注?下一個問題是:何謂「合理」?

 

法庭會從客觀的角度處理這個問題。例如,從客觀角度來看,差不多可以肯定說,衝紅燈並不符合一位合理而慎重的駕駛者應有的水準。個人及非客觀因素,例如該名駕駛者的駕駛經驗或其當時的心情,均不會被考慮。

 

也就是說,假設該名駕駛者擁有豐富駕駛經驗,他不能辯稱:「我有豐富駕駛經驗,記錄良好,一直以來都合理而慎重地駕駛;那次只是一時疏忽吧」。假設該名駕駛者的駕駛經驗相當淺,他也不能辯稱:「對不起,我兩星期前才拿到駕駛執照,經驗尚淺,請多多包涵」。

 

基於同樣道理,該名駕駛者是蓄意還是無意衝紅燈也並不重要。法庭只會衡量:衝紅燈這個行為,是否符合一名合理而慎重的駕駛者應有的表現。當時,蓄意衝紅燈是更為嚴重的,也很有可能構成干犯危險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