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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的士司機可否穿著拖鞋或赤腳駕駛?

不可以。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章)第45(1)(b)條,的士司機須保持個人整潔及衣著適當。穿著拖鞋或赤腳並非「整潔」或衣著適當。

 

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章)第57(1)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第45(1)條,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3,000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