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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小型巴士司機可拒絕乘客上車嗎?

可以。

 

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章)第56(1)條,小型巴士司機可拒絕他有合理理由相信已經犯有或將犯《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所訂罪行的人上車。

 

然而,小型巴士司機在沒有合理理由相信乘客或有意乘車的乘客已犯或將犯《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所訂罪行的人的情況下,便不可拒絕其上車。

 

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章)第56(2)(a)條,任何人不得被拒絕上車後,仍然上車。

 

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章)第57(2)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第56(2)(a)條,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