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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3歲以下小童如沒有佔用座位是否被當作乘客?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2條,乘客 (passenger)就車輛而言,指任何乘搭或乘坐車輛的人,但不包括該車輛的司機或指導員。

 

就《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及其附屬法例而言,不論該三歲以下的小童有沒有佔用座位,他/她都是一位乘客,因為他/她是任何乘搭或乘坐車輛的人。

 

但是,就《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53(1)(a)及(3)條而言,即就計算該車輛所運載的乘客數量而言,不足3歲的兒童不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