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Q5. 乘客登上一架超載的公共小巴會有法律責任嗎?

不會。小巴司機有責任確保該小巴不會超載。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53(3)條,在道路上的車輛的司機所運載的乘客,人數不得超過該車輛的登記文件所指明的數目,或不得超過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E章)發出的超額載客許可證所許可的數目。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61(1)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第53(3)條,即屬犯罪,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3個月,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

 

然而,沒有任何條文規管乘客登上超載小巴的行為。故此,乘客登上一架超載的公共小巴並不會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