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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與改動車輛有關

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香港法例第374A章)列出眾多有關車輛的構造及保養方面的要求,包括尺寸、重量、功率、制動效能、輪胎等。

 

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53(2)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更改或致使或允許他人更改任何汽車或拖車,以致該車輛的狀況令該車輛在道路上使用時,會違反本條例有關其構造、重量、裝備、制動器、駕駛盤或車胎方面的任何條文。」違反該條例的最高罰則是罰款20,000元。

 

綜觀這兩條條款,可見政府對改裝車輛的問題非常重視。相信大多數駕駛者都無意改動或修改其車輛引擎,使其變成馬力強大的賽車。但是,駕駛者可能會有興趣為他們的愛車,添加一些有趣的配件。由於此課題可能涉及頗為技術性的問題,運輸署特別印製了相關指南,供市民參考,包括:

 

有意改動或修改其車輛的駕駛者,應先閱讀這兩份指引,並徵詢汽車製造商或代理人的意見/同意,方可進行任何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