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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與私家路有關

私家路在香港相當普遍,例如大學校園和住宅屋苑內的道路都是私家路。

 

但從交通罪行的層面來看,區分「道路」與「私家路」其實毫無意義。原因是:《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117118條已闡明,所有主要交通罪行均適用於私家路及道路。該條例第119條亦清楚指明,在涉及交通罪行的刑事程序中,控方「只須證明發生該罪行的地方是一條道路或私家路,即屬足夠,而無須證明該地方為兩者之中的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