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若我作为判定债权人成功取得针对判定债务人的判决,但相信他正企图将其资产脱手以逃避法律责任,我可以怎么做?
若有证据显示判定债务人正企图将其资产脱手以逃避针对他的判决之后果,你作为判定债权人,或有必要对判定债务人的资产采取即时措施。在这情况下,你可向法庭申请判决后的资产冻结令。
判决后的资产冻结令是法庭为维持现状而作出的命令,旨在有效限制判定债务人将其资产脱手或耗散,以保障判定债权人能够执行判决。判定债务人若违抗资产冻结令,可致严重后果,例如监禁。
根据《高等法院条例》(第4章)第21L(1)条,原讼法庭在认为公正或适宜的所有情况下,有权授予禁制令。过往的判例亦确立,只要有实质风险显示判定债务人可能将其资产脱手以逃避判决执行,判定债权人在取得判决后即可获授予资产冻结令。
简而言之,若判定债权人能确立以下各项,法庭可颁发判决后的资产冻结令:
- 他的案情具有充分论据支持;
- 判定债务人在香港境内拥有资产;
- 法庭在作出「方便上的衡量」后,倾向颁发资产冻结令;以及
- 有实际风险被告人会在判决后将他的资产耗散或隐藏。
如欲更深入了解资产冻结令,请参阅「如果被告人相当可能在案件审讯前不当地将他的资产脱手,原告人可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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