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11. 更换专家或「专家选购」的情况如何处理? 

 

法庭并不鼓励「专家选购」。此用语指某一方纯粹因专家的意见对其不利而试图更换专家。 

 

尽管法庭根据《高等法院规则》或《区域法院规则》第38号命令第44条规则有权更改指示,但批准更换专家属酌情性质。若某一方寻求许可以倚赖新专家,法庭可施加条件。 

 

一项常见的条件是,该方必须披露首位专家的报告,方获准倚赖替代专家。此举旨在防止诉讼方隐瞒不利的专家意见,另觅较有利意见。 

 

CREC Logo

不确定哪些社区法网页面与您的情境相关?

使用社区法网智能推荐系统!


开始使用

Crec how to 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