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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严重超速

在大多数超速驾驶的情况下,驾驶者只会收到一张「罚款单」。如果驾驶者及时支付罚款,大都不需面对危险驾驶的控罪。其实,即使驾驶车辆超过限定时速达每小时45公里,驾驶者需面对的惩罚可能是:根据《道路交通(违例驾驶记分)条例》(香港法例第375章)被扣除10分,根据《定额罚款(刑事诉讼)条例》(香港法例第240章)被判罚1,000元,及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41(3)条被取消驾驶资格6个月。但如果持续超速一段时间呢?此等驾驶行为显然不是一时不留神。因此,除非有特殊原因解释为何超速,否则法庭在过往不少案例中,均视这种驾驶方式为公然不负责任的行为,并判定有关驾驶者属危险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