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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乘客可以基于医疗原因拒绝佩戴安全带吗?

并无法例容许因医疗理由而免除佩戴安全带。《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条例》(第374F章)第10条规定,运输署署长在「接获按他决定的格式向他提出的申请后,可豁免任何人或任何界别的人」佩戴安全带。但是,实际上并无任何数据显示何谓「按他决定的格式」。如果有人因医疗理由希望免除佩戴安全带,看来只能尝试写信向运输署署长提出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