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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当交通灯号变为黄色时,驾驶者已立即停车;灯号变成红色时,汽车已经完全停止,不过车头部份已越过停车线。驾驶者是否违反了任何交通法例?

 

依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7(1)(e)条所述,车辆不得越过停车线,「除非当黄色交通灯刚亮着时,车辆是如此接近停车线或交通灯,以致其不能安全地在经过停车线前或在该交通灯前面停下」。

 

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驾驶者可能可以采纳「不能安全地在经过停车线前…停下」作为辩护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