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计算分数
表面看来,计算违例驾驶记分只需使用简单算术,应该算是显浅直接。不过,《道路交通(违例驾驶记分)条例》(香港法例第375章)第8A(1)条指出:「在计算被记分数时,如有两项或多于两项已被记分的罪行,是由同一作为或实质上是同一作为构成的,则…(a)只须考虑分数最高的罪行;或(b)若该等罪行的分数相同,则只须考虑其中一项罪行。」因此,如果驾驶者因同一事件衍生数项罪行而被定罪,其被记录的违例驾驶记分,未必是各有关罪行的相应分数的总和。
表面看来,计算违例驾驶记分只需使用简单算术,应该算是显浅直接。不过,《道路交通(违例驾驶记分)条例》(香港法例第375章)第8A(1)条指出:「在计算被记分数时,如有两项或多于两项已被记分的罪行,是由同一作为或实质上是同一作为构成的,则…(a)只须考虑分数最高的罪行;或(b)若该等罪行的分数相同,则只须考虑其中一项罪行。」因此,如果驾驶者因同一事件衍生数项罪行而被定罪,其被记录的违例驾驶记分,未必是各有关罪行的相应分数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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