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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

未有合理顧及」一詞似乎與「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十分相似。但要留意,有關「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的控罪,僅適用於有其他道路使用者受到影響的情況下。

 

但儘管如此,受傷或財物損失,並非該項控罪的必要元素。法庭曾判定:駕駛者以慢速駕駛車輛,由於他 / 她沒有將車駛入避車處,以便行駛較快的車輛超車,已算是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