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投訴機制
如果認為警方不合理地發出定額罰款告票,可親身或以書面作出投訴:
親身投訴
投訴人可帶同告票或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到任何一間警署或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查詢櫃檯,填寫查詢或投訴表格。
地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1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有關違例泊車告票的投訴﹐會轉交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第4組人員調查,而有關超速及其他違例駕駛告票的投訴﹐則交由檢控組第3組人員調查。
書面投訴
欲作書面投訴者,可寫信或傳真給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並在信上註明個人資料及聯絡電話號碼、告票號碼及附上告票或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影印本﹐並提出投訴之理由或證據。
有關違例泊車
地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0樓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第4組
傳真號碼:2200-4320
有關超速及其他駕駛罰行
地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0樓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第3組
傳真號碼:2200-4319
有關交通傳票
地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0樓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第2組
傳真號碼:2200-4318
電子報案室
警方的電子報案室亦會接受有關定額罰款告票的投訴。
查詢電話
於辦公時間內,可致電有關熱線2866-6552查詢。
調查結果
接獲投訴後相關檢控組會展開調查,並會在大約兩個月內將結果通知投訴人。